商铺名称: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先生)
联系手机:
固定电话:
企业邮箱:fangxl@grgtest.com
联系地址:广州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
邮编:510656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变革智能网上看到的,谢谢!
专业计量校准资格证培训咨询方老师 186 8887 5548 QQ2840 71 5697
计量培训的内容:1在相关实验室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各工种检定、校准技术理论知识讲解及考前辅导,企业如何开展计量校准及自校准工作。2专业计量技术(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实际操作及原始记录、证书);企业如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计量成本;误差理论及测量不确定度(数据处理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企业如何开展计量校准及自校准工作;3测量设备的期间检查;检测/校准实验室的能力验证和测量审核;检测/校准结果的监控与质量保证。
1、计量培训鉴定的等级及费用:计量培训资格证分为初、中、高三级,费用分别为1550元、1850元、2200元,费用包含从培训到取证的费用,期间我机构将不再加收其他费用,需要住宿的学员需自付费用,可提前帮你预定。
2、计量培训相关: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原国家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由原劳动部批准成立“关于申请成立国家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复函”(劳培司字[1994]4号)和“关于同意16个行业部门成立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印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6]379号),1998年指导中心随机构更名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005年随机构合并后总局办公厅(质检办人函[2005]584号)申请变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名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厅函[2005]490号)同意变更为“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更名后其所承担职责不变。主要职责(质技监局人发[1999]59号)和(质检人函[2007]100号)规定为: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政策、法规;拟定本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划、计划和组织实施;制定本行业职业标准、编写职业教材和试题库;提出本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条件、资格审查、评估和检查;组织考评员培训、考核认定;推动和组织本行业开展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开展国内外有关本行业职业技能开发的研究、咨询服务及职业技能培训;承办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颁布时间:1985-9-6发文单位:国家计量局
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
第十二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第十四条 未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
第十五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保证产品计量性能合格,并对合格产品出具产品合格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进口的计量器具,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销售。
第十七条 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